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性:
(一)药品的专属性:
药品是专用于治病救人的,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患什么病,用什么药。不像一般商品那样彼此之间可以互相替代。
(二)药品的两重性:
药品用之得当,可以治病;使用不当,失之管理则可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例如,盐酸吗啡,使用合理是镇痛良药;管理不善,滥用又是成瘾的毒品。
(三)药品用于治病救人,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才能保证疗效。国家制定了《药品管理法》,对药品严格监督管理,并制订和颁布了国家和地方两级药品标准,规定了严格的检验制度,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四)药品的限时性:
人只有患病时才需要用药,但药品生产、经营部门平时就应有适当储备。只能药等病,不能病等药。有时药品虽然需用量少,效期短,宁可到期报废,也要有所储备;有些药品即使无利可图,也必须保证生产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