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恶性淋巴瘤、食管癌、头颈部癌等。
【不良反应】
1.血液学毒性:为剂量限制性毒性,主要为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对红细胞也有一定影响,血小板下降少见。
2.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感觉异常少见,可见腹胀、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3.消化道反应:较轻微,可见恶心,呕吐少见,便秘,少见腹泻者。
4.局部刺激及静脉炎:药物外渗到周围组织可引起灼痛、局部组织坏死、溃疡、蜂窝组织炎,静脉炎发生率相对较高。
5.其他:肝功能损害、脱发、下颌痛,偶见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多于注药后数分钟内或数小时内发生。
【禁忌证】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者禁用。
3.在进行包括肝脏放射治疗时禁用本品。
4.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使用,在联合用药时尤其要注意药物剂量的选择。
2.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3.静脉注射时药液外渗可引起局部刺激、灼痛,甚至可能出现坏死性改变。一旦药液外渗,应立即停止注药,局部冷敷并注射透明质酸酶。最好采用深静脉插管给药。
4.有痛风病史、胆道阻塞、感染、白细胞减少、尿酸盐性肾结石病史者慎用。
5.肝功能不全时,若同时合用其他由胆道排泄的抗癌药时应注意减量。
【给药说明】
1.本品应在有经验的肿瘤化疗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不能做肌内、皮下或鞘内注射。
3.避免任何意外的眼球污染。在一定压力下,药液喷射至眼球时,可产生严重的刺激性,甚至角膜溃疡,遇到这种情况,应立即进行冲洗。
【用法与用量】本品为静脉给药,单药最大耐受量为每周30mg/m2,低于20mg/m2时疗效下降或无效。联合化疗常用剂量为每周25mg/m2。用药时应该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50~100ml),并在短时间内静脉输入(10分钟)。注药后给予充分的氯化钠注射液冲洗静脉。为避免静脉炎的发生,建议深静脉给药。
【制剂与规格】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①1ml:10mg;②5ml:5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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