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治疗急性低钙血症静脉注射或滴注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用于治疗急性低钙血症需要迅速提高血中钙离子浓度的情况,如新生儿低钙性搐搦、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搐搦;甲状旁腺功能亢进手术后“饥饿骨”综合征(骨的再矿化)所致的低钙血症;维生素D缺乏症和碱中毒所致的急性低钙血症。
2.慢性低钙血症的治疗:口服钙剂用于治疗一些存在长期慢性钙丢失或钙吸收不良而致的慢性低钙血症,如慢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骨软化症、佝偻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和继发于应用抗惊厥药所致的低钙血症。当低钙血症为维生素D缺乏所致者,则需同时补充维生素D。磷酸钙不用于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或肾功能衰竭所致的低钙血症,因为患上述疾病时同时存在高磷血症。
3.预防钙缺乏当某些原因导致机体从日常饮食中得不到足够钙时,应予口服钙剂,以防止低钙血症。当机体对钙的需要增加时,也可酌情口服钙剂,如儿童、孕妇、青春发育期少年(尤其是女性)、绝经前后妇女以及老年人。亦应用于大量输血所致的低钙血症。
4.高钾血症的辅助治疗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静注用于治疗高钾血症所致的心律失常,提高心肌兴奋性。
5.心脏骤停的复苏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静注,用于心脏手术等原因所致心脏骤停的复苏,以增加心肌收缩力。
6.高镁血症的辅助治疗氯化钙或葡萄糖酸钙静注治疗硫酸镁中毒等所致的中枢神经抑制等情况。
7.过敏性疾病的治疗如虫咬、药物过敏等。
8.治疗铅中毒所致的肠痉挛。
9.碳酸钙可作为制酸药治疗消化性溃疡等。
10.高磷血症的治疗近年来口服碳酸钙尚可用于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所致的高磷血症,在胃肠道与磷结合为磷酸钙,不被吸收,起到清除磷作用,亦同时纠正轻度代谢性酸中毒。
【不良反应】钙剂的不良反应易发生于大剂量(每日超过2000~2500mg)或长期应用,或患者存在肾功能损害时。
1.常见的不良反应仅见于静脉用药尤其是推注速度较快时,包括低血压(仅见于氯化钙),全身发热或皮肤发红、心律失常、恶心呕吐、出汗、皮肤刺麻感。注射部位皮肤发红、皮疹和疼痛,提示可能有钙剂外渗,并可随后出现脱皮和皮肤坏死。如发现钙剂渗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并用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冲洗注射,局部予氢化可的松、1%利多卡因和透明质酸,并抬高局部肢体及热敷。
2.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高钙血症和肾结石。高钙血症的早期表现有严重的便秘:进行性口干、持续头痛、食欲减退、烦躁、精神抑郁、口中金属味、肌肉软弱无力。高钙血症的后期表现有倦睡、意识模糊、高血压、眼睛和皮肤对光的敏感性增高(尤其在血液透析患者)、心律失常、恶心、呕吐,并常有尿量增多和排尿次数增多。在严重的高钙血症,心电图QT问期可缩短。
【禁忌证】
1.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
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
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
4.洋地黄中毒时禁止静脉应用钙剂。
【注意事项】
1.孕妇:妇女怀孕时,由于胎儿骨骼形成和母体骨骼内贮存钙增多以备哺乳,故对钙的需要量明显增多。尽管维生素D和甲状旁腺激素分泌增多,肠道吸收钙和肾小管重吸收钙增多,但在某些孕妇还不能满足机体对钙的需求量。因此需补充钙剂。另外,有研究证实,在妊娠第4个月开始服用钙剂,还能帮助控制妊娠引起的高血压和先兆子痫。目前尚无钙剂对胎儿影响的动物和人体实验。
2.某些钙剂(氯化钙和葡萄糖酸钙除外)能经乳汁分泌,但其浓度不足引起新生儿和婴儿出现钙剂的不良反应。
3.小儿:①由于氯化钙具有强烈刺激性,静脉注射时外渗可致脱皮和组织坏死,故不应用于小儿;②在婴儿,除非在紧急情况,葡萄糖酸钙不作肌内注射,而应静脉注射,因可致组织坏死。
4.老年人可能由于活性维生素D3分泌减少,肠道对钙的吸收降低,故口服剂量应相应增大。
5.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下降。
6.下列情况慎用:①脱水或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时应先纠正低钾,再纠正低钙,以免增加心肌应激性。②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钙的吸收较差,而肠道排钙增多,此时对钙剂的需要量增加)。③慢性肾功能不全(肾脏对钙排泄减少,注意高钙血症);④胃酸降低或缺乏时,对碳酸钙和磷酸钙的吸收减少,应在进食同时服用;⑤心室颤动。
7.随访检查;①血清钙浓度;②尿钙排泄量;③血清钾、镁、磷浓度;④血压;⑤心电图。
8.钙剂逾量的处理。轻度高钙血症只需停用钙剂和其他含钙药物,减少饮食中钙含量。当血钙浓度超过2.9mmol/L时,需立即采取下列措施:①输注氯化钠注射液,并应用高效利尿药如呋塞米(速尿)、布美他尼等,以迅速增加尿钙排泄。②测定血清钾和镁浓度,如降低,应予纠正。③监测心电图,并可应用p受体阻滞剂,以防止严重的心律失常。④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应用降钙素和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⑤密切随访血钙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
1.大量饮用含酒精和咖啡因的饮料以及大量吸烟,抑制口服钙的吸收。
2.大量进食富含纤维素的食物,抑制钙的吸收,因钙与纤维素结合成不易吸收的化合物。
3.合用苯妥英时,两者结合成不被吸收的化合物,两药的吸收均减少。故两药合用时,间隔最少2小时。
4.与氟化物合用,生成氟化钙,吸收减少。两药合用时,间隔最少1~2小时。
5.维生素D能增加钙的吸收。
6.避孕药和雌激素增加钙的吸收。
7.与含铝的制酸药合用时,铝的吸收增多。
8.与四环素合用,后者的吸收减少。
9.与降钙素合用,后者的降钙作用减弱。但在应用降钙素治疗骨质疏松症和Paget’s病时,应常规服用钙剂,以免发生低钙血症。
10.与硫酸纤维素合用,降低后者预防高钙血症的作用。
11.碳酸钙或磷酸钙与铁剂合用,铁的吸收降低,故两药合用时,间隔不少于1~2小时。但是在多种纤维素矿物质合剂(含碳酸钙)中,铁的吸收不受影响,此与合剂中的维生素C使铁以二价铁存在便于胃肠道吸收有关。
12.钙剂与硫酸镁同时静脉应用时,前者可降低后者的疗效,并形成硫酸钙沉淀。
13.与钙通道阻滞剂合用,血钙可明显升高至正常以上,而钙通道阻滞剂的作用则降低。
14.静脉注射钙剂可降低肌松药(琥珀胆碱除外)的作用。
15.与其他含钙或含镁药物合用,易发生高钙血症或高镁血症,尤其是肾功能不全时。
16.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易发生高钙血症。
17.与含钾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心律失常。
【给药说明】
1.钙剂的治疗作用与剂量有关。
2.在补充钙剂的同时,应作其他相应治疗。
3.氯化钙刺激性较大,应选择静脉缓慢推注或滴注。
4.除非紧急情况,否则钙剂注射前应加热至37℃。
5.注射应缓慢,因血钙浓度突然升高可致心律失常。
6.注射后应平卧片刻,以免头晕等。
7.当静脉注射出现明显心电图异常或不适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待上述异常消失后再酌情缓慢注射或停用。
8.每日人体对钙的需求量:婴儿(<6月)360mg;儿童(6月~1岁)540mg;儿童(1~10岁)800mg;青少年(11~18岁)1200mg;成人800mg;孕妇和乳母1200~1600mg;绝经前妇女1000mg;绝经后妇女(不服用雌激素时)和老年男性15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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