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还可用于:
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2.用作溶栓药,如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
4.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
5.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6.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死的危险陛。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7.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
8.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
【不良反应】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不良反应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由于本品可进人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要监护患者以降低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有血栓形成倾向及有心肌梗死倾向者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故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应用本品。在DIC晚期,以纤溶亢进为主时也可单独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应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大量血尿患者禁用或慎用。
5.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6.应用本品时间较长者,应做眼科检查监护(视力、视觉、视野和眼底检查)。
【药物相互作用】
1.与青霉素或尿激酶等溶栓剂有配伍禁忌。
2.口服避孕药、雌激素和凝血酶原复合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给药说明】
1.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以下用法与用量。
2.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用法与用量】
1.口服:1次1~1.5g,每日2~6g。
2.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次0.25~0.5g,每日0.75~2g。以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制剂与规格】
1.氨甲环酸片:①0.125g;②0.25g。
2.氨甲环酸胶囊:0.25g。
3.氨甲环酸注射液:①2ml:0.1g;②5ml:0.25g;③2ml:0.2g;④5ml:0.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