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本品适用于敏感铜绿假单胞菌及其他假单胞菌属、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吲哚阳性和吲哚阴性)、普鲁威登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与葡萄球菌属等所致的严重感染,如菌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包括新生儿脓毒症)、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包括腹膜炎)、烧伤感染、手术后感染(包括血管外科手术后感染)及反复发作性尿路感染等。临床应用时本品大多与口内酰胺类或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2.阿米卡星不宜用于单纯性尿路感染初治病例,除非致病菌对其他毒性较低的抗菌药均不敏感。
3.阿米卡星对大部分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中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感染。
【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与【药物相互作用】参阅硫酸链霉素。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因此需联合应用上述抗生素时必须分瓶滴注。阿米卡星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阿米卡星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剂)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逾量处理:由于缺少特异对抗剂,阿米卡星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有助于从血中清除本品,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禁忌证】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给药说明】
1.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的有效治疗浓度范围为15~25mg/L,应避免高峰血药浓度持续在35mg/L以上和谷浓度超过5mg/L。
2.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参见氨基糖苷类)。
3.给予首次冲击量(7.5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酌减。
4.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5.烧伤患者中本品的半衰期较短(1~1.5小时),因此可能需用5~7.5mg/kg,每6小时1次。
6.长期用药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本品可用于气溶吸入。
7.阿米卡星与羧苄西林以足量合用时,对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作用(但不可在同一静脉输液瓶中混合后应用)。
8.配制静脉用药时,每50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其他灭菌稀释液100~200ml,上述溶液用于成人病例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输入,婴儿患者稀释后液量相应减少。本品不可直接静脉推注,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用法与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①单纯性尿路感染病原菌对常用抗菌药物耐药者,每12小时0.2g。②用于其他全身感染,每8小时5mg/kg,或每12小时7.5mg/kg。也可采用每日剂量1次给药的治疗方案(参见庆大霉素)。成人每天不超过1.5g,疗程不超过10天。
2.小儿常用量: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首剂10mg/kg,继以每12小时7.5mg/kg。
【制剂与规格】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0.2g(20万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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