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伊曲康唑胶囊和注射液适用于免疫缺陷者和非免疫缺陷者的下列真菌感染:
1.肺或肺外芽生菌病;
2.组织胞浆菌病,包括慢性空洞型和播散性、非脑膜累及者;
3.曲霉病,用于患者不能耐受两性霉素B者,或患者应用两性霉素B治疗难以奏效者。也可用作非免疫缺陷者趾甲癣或指甲癣的治疗。伊曲康唑口服液适用于:①该药先静脉继以口服液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热,疑为真菌感染者的经验治疗;②口咽部和食道含珠菌病。
【不良反应】伊曲康唑偶可致严重肝毒性,表现为肝功能衰竭和死亡,其中某些病例用该药前并无肝病,也无严重的原发疾病。因此在使用本品时,如患者持续有肝病的临床征象时,需停药,并测定肝功能。本品胶囊治疗系统性真菌感染临床试验资料中,因不良条件中停药物治疗者占10.5%,不良事件发生率7%者有恶心、呕吐、皮疹、头痛、水肿、发热、肝功能异常、低钾血症等。用于治疗甲癣的常见不良事件(>1%)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腹泻和胃纳减退等胃肠道功能紊乱、皮疹等。因不良事件中停药物治疗者主要为肝酶升高、胃肠道功能紊乱、皮疹等。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资料显示常见者为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功能紊乱,其他尚有四肢水肿、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皮疹、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周围神经病变、肝酶升高、肝衰竭、低钾血症、中性粒细胞缺乏症等。
本品口服液治疗口咽部或食道念珠菌病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事件有恶心(11%)、腹泻(11%)呕吐(7%)、发热(7%)、腹痛(6%)、皮疹(4%)、头痛(4%)。
本品注射液临床试验及药动学研究中,发生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有恶心(8%)、腹泻(6%)、呕吐(4%)、低钾血症(5%)、胆红素血症(4%)、皮疹(3%)等,肝肾功能异常、头痛、头晕、静脉局部反应等约占1%~2%。
【禁忌证】
1.对伊曲康唑或其赋型剂成分有过敏史者。
2.甲癣患者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表现或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的患者不可应用本品。在动物实验和志愿者试验中已发现伊曲康唑注射液可减弱心肌收缩力,左心室射血分数一过性下降,因此伊曲康唑不可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3.妊娠或计划妊娠的甲癣患者。
4.吡咯类药物之间交叉过敏反应尚无资料,但本品如用于对其他吡咯类有过敏史者需谨慎。
【注意事项】
1.对于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包括缺血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明确的肺部疾患者和其他水肿性疾病患者,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伊曲康唑,并在使用中严密监测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立即停止本品的治疗。
2.使用本品时偶有患者出现严重的肝毒性,包括肝衰竭和死亡,某些患者治疗前并无肝病史,也无严重原发疾病。因此用药过程中如持续有肝病的症状和体征出现,需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由于严重肝毒性发生的可能,原有肝酶升高者、活动性肝病者,或接受过其他肝毒性药物者不宜应用本品,除非使用本品后患者的受益大于危险性。如应用本品,需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一旦患者出现肝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应立即停药,并予相应处理。
3.如治程中出现有周围神经病变,且与本品胶囊有关时,需停药。
4.本品的胶囊及口服溶液不可互换使用,因为其吸收程度不同,胶囊的吸收差于口服液,只有后者被证实治疗食道念珠菌病有效。
5.胃酸降低时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因此接受制酸剂者,应在服用本品后至少2h方可服用该类药物。
6.应用本品胶囊时,宜与食物同服,以增加吸收,但应用本品口服液时则宜空腹服用。
7.伊曲康唑主要自肝脏代谢,肝硬化患者消除半衰期延长,需调整剂量。
8.本品在动物实验中发现有随剂量增加的对母体和对胚胎的毒性,也有致畸作用。伊曲康唑在妊娠期用药属C类。孕妇应避免使用该药,仅在孕妇患有系统性真菌感染,应用该药后患者的受益大于其潜在的危险性时,方可谨慎选用。
9.本品可经乳汁分泌,鉴于该药可能对乳儿的潜在危险,应用该药时应停止授乳。
10.本品在小儿中应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未建立。仅有少数3~16岁小儿应用胶囊治疗深部真菌病,6月~12岁小儿应用伊曲康唑口服液治程2周的临床研究资料,未发现不可预测的严重不良事件。
11.在大于65岁患者中应用伊曲康唑注射剂的临床资料少,尚不足以显示老年人与年轻者接受该药后的差别。老年人伴有肝、肾、心功能减退疾病增多,应用其他药物机会亦增多,因此老年人应用本品时应谨慎。
12.本品的静脉注射液中含赋形剂羟丙基-β-环糊精,静脉注射后,约80%~90%的羟丙基-β-环糊精自肾清除。由于重度肾功能减退者羟丙基-β-环糊精的清除较正常肾功能者减少6倍(见药动学),因此肌酐清除率<30mg/min的患者不可使用伊曲康唑注射液。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使下列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华法林、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茚地那韦、里托那韦、长春花生物碱、咪唑达仑、三唑仑、地西泮、二氢吡啶类钙拮抗药、洛伐他汀、辛伐他汀、西沙比利、环孢素、他克莫司、甲泼尼松、地高辛、奎尼丁、口服降血糖药等。
2.可以降低本品血药浓度的药物有: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异烟肼、利福平、利福布汀、制酸药等。
3.可以增加本品血药浓度的药物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等。
4.与本品合用后可能引起QT问期延长或导致严重心血管事件的药物有:特非那定、阿司咪唑、达莫齐特、奎尼丁、西沙比利等。
5.伊曲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先于多烯类抗生素(如两性霉素B)应用时,可抑制后者的活性,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用法与用量】伊曲康唑胶囊的用法与用量:应与食物同服,以增进药物吸收。
1.皮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推荐治疗剂量为每日200mg,一次服,如上述剂量治疗后病情无明显改善,或病情进展,剂量应递增至每日300mg,最高剂量不超过每日400mg,超过每日200mg剂量时,均应分2次服。②曲霉病,每日200~400mg。
伊曲康唑用于危及生命感染的患者时,应先予以负荷量,可给予口服胶囊,亦可静脉给药。
静脉滴注给药:推荐剂量为先予该药1次200mg,日2次,共4次,以后为一次200mg,每日1次。每次静脉滴注时间需大于1小时。
口服胶囊:初予一次200mg,每日3次,共3日,作为负荷量,继之应用维持量,每日200mg,至少3个月,直至真菌感染的临床和实验室检查转阴,如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感染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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