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适用于婴幼儿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所致细支气管炎及肺炎的严重住院患者。(气雾剂)。
2.用于治疗拉沙热或流行性出血热(具有肾脏综合征或肺炎表现者)(静脉滴注或口服)。
3.用于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口服本品联合干扰素α-2b)。
【不良反应】本品吸入用药几无毒性反应。静脉或口服给药后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溶血、血红蛋白减低及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可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等,多见于应用大剂量者,以及食欲减退,恶心等。静脉推注可引起寒战。吸入用药时偶见皮疹、医护人员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红、眼周水肿。
【禁忌证】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引起畸形并诱发肿瘤,但灵长类动物中未发现此影响,孕妇不推荐应用本品。
2.乳母在用药期间需暂时停止授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乳母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3.由于药物可能沉淀在呼吸器上,妨碍安全、有效的通气,因此施行辅助呼吸的婴儿不应采用本品气雾剂。
4.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5.有严重贫血者。
6.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或静脉给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
7.本品气雾剂不应与其他气雾剂同时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齐多夫定合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给药说明】
1.本品气雾剂应采用指定的气雾发生器,颗粒为1.2~1.6μm。婴儿可通过氧气罩或氧气面罩给药,流量为12.5L/min,给药浓度20mg/ml,12小时内气雾吸入浓度约190μg/L空气。目前国内无该种气雾发生器。
2.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天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用法与用量】
1.口服: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成人600mg。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口服。疗程7~14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2.静脉滴注:①成人,每日500~1000mg,分2次,疗程3~7天。②小儿,每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静脉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天。治疗拉沙热、流行性出血热等严重病例时,成人首剂静脉滴注2g,继以每8小时0.5~1g,共10天。
3.气雾吸入:此用法必须严格按照给药说明中所述气雾发生器和给药方法进行。①儿童,给药浓度为20mg/ml,每日吸12~18小时,疗程3~7天。对于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和其他病毒性肺炎,也可持续吸药3~6天;或每日3次,一次4小时,疗程3天。②成人,每日吸入1g。
4.滴鼻:1次1~2滴,每次1~2小时1次。
【制剂与规格】
1.利巴韦林片:①20mg;②50mg;③100mg。
2.利巴韦林注射液:①1ml:100mg;②2m1:250mg。
3.利巴韦林口服液:5ml:150mg。
4.利巴韦林气雾剂:14g。
5.利巴韦林鼻喷剂:400mg(每揿3mg)。
6.利巴韦林滴鼻液:10ml:500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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