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口服适用于治疗:
1.各种类型心绞痛,包括稳定型或不稳定型心绞痛,以及冠状动脉痉挛所致的心绞痛,如变异型心绞痛;
2.控制心房扑动和颤动的室率,预防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3.肥厚型心肌病;
4.高血压。
静脉注射适用于治疗快速性室上性心律失常,使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转为窦性,使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的心室率减慢。
【不良反应】多与剂量有关,常发生于剂量调整不当时。
1.心血管:低血压、下肢水肿、心力衰竭、心动过缓(50次/分钟以下),偶尔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及心脏停搏;可能使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心房扑动者旁路前向传导加速,以致心率增快。
2.神经:头晕或眩晕。
3.过敏反应:偶可发生恶心、轻度头痛及关节痛、皮肤瘙痒及荨麻疹。
4.内分泌:偶可致血催乳激素浓度增高或溢乳。
不良反应的治疗:一般反应可以减量或停用。严重不良反应须紧急治疗,心动过缓、传导阻滞或心脏停搏可静脉给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或人工心脏起搏器。低血压可以静脉给异丙肾上腺素、间羟胺或去甲肾上腺素。
【禁忌证】
1.心源性休克或重度低血压,收缩压<12kPa(90mmHg)。
2.充血性心力衰竭,除非继发于室上性心动过速而对本品有效者。
3.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除非已有起搏器)。
4.预激综合征伴房颤或房扑。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①心电图P-R间期在血药浓度<30ng/ml时无变化,>30ng/ml则可能延长,程度与浓度成正比;QRS时间、Q-T间期无变化;②可使氨基转移酶和碱性磷酸酶增高;③血压可能降低;④总血清钙浓度不受影响。
2.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明显心动过缓;②轻度心力衰竭,给本品前须先用洋地黄及利尿剂控制心力衰竭;③肝功能损害;④轻度至中度低血压,本品的周围血管扩张作用加重低血压;⑤肾功能损害。
3.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①血压;②静脉给药,或调整口服剂量时需注意心电图;③本品可引起肝细胞损害,长期治疗时须定期测定肝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降压药物合用有协同作用,须调整本品剂量。不要饮酒。
2.对房室传导功能与左心室收缩功能正常者,同时口服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不致引起严重不良反应,但在有传导功能障碍及心功能不全者二种药不宜合用。若静脉给药则两药必须相隔数小时,不宜合用。
3.在密切观察下,口服洋地黄制剂与口服或注射本品同用,不致引起严重不良反应,但须进行监护,及时发现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洋地黄中毒时不宜用本品静注,因可能产生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本品可减低地高辛的肾清除,使地高辛浓度上升50%~75%,此作用与剂量有关,故两药合用时须减小地高辛剂量。
4.给本品前48小时或后24小时内不宜给丙吡胺。
5.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因竞争结合使本品游离型血药浓度增高,故合用时必须小心。
6.因本品可抑制细胞色素P450代谢,故可致卡马西平、环孢素、氨茶碱、奎尼丁或丙戊酸盐血药浓度增加,从而增加毒性。
【给药说明】
1.口服适于治疗心绞痛,但须按病人需要及耐受状况调整剂量,最大疗效常在疗程的最初24~48小时出现(有些病人由于本品半衰期较长而出现略迟)。
2.静脉注射适于治疗心律失常,应备有急救设备与药品,严密监护,本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忌。
3.用本品时新出现或原有心力衰竭加重者,应加用强心及利尿药。
4.已用β-阻滞剂或洋地黄中毒者不能静注本品。
5.静脉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心电图及血压。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口服,开始1次40~80mg,每日3~4次,按需要及耐受情况可逐日或逐周增加剂量,每日总量一般在240~480mg;成人处方极量每日480mg;②静脉注射,开始用5mg(或按体重0.075~0.15mg/kg),静脉注射2~3分钟,如无效则l0~30分钟后再注射1次;在老年患者,为了减轻不良反应,上述剂量经3~4分钟缓慢注入;③静脉滴注,每小时5~10mg,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每日总量不超过50~100mg。
2.小儿常用量:①口服,2岁以下1次20mg,每日2~3次;2岁以上,1次40~120mg,每日2~3次,依年龄及反应而异;②静脉注射,新生儿至1周岁首剂按体重0.1~0.2mg/kg 1岁至15岁首剂按体重0.1~0.3mg/kg,总量不超过5mg,2~3分钟缓慢静脉注射,心电图连续监护,必要时30分钟后可重复给药。
【制剂与规格】
1.盐酸维拉帕米片:40mg。
2.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①120mg;②180mg;③240mg。
3.盐酸维拉帕米注射液:2ml: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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