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本品属哌嗪族吩噻嗉类药,为氟奋乃静经酯化而得的长效抗精神病药,作用持续时间久。主要用于慢性精神分裂症,特别适用于对口服治疗不合作的病人或用作巩固疗效的维持疗法。
【注意事项】本品在水中几乎不溶,配成油剂供注射使用。肌内注射吸收后,经酯解酶缓慢水解释放出氟奋乃静,然后分布至全身而产生药理作用。肌内注射后,第2~4日才开始出现治疗作用,至第7~10日疗效可达最高峰,一次给药作用可维持2~4周。
【给药说明】常在注射后第2~4日出现锥体外系反应,以后逐渐减轻。故对从未经口服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者,第一次注射应从12.5mg开始,然后视耐受情况逐增。
【禁忌证】
1.年老体弱、对口服抗精神病药物耐受差者应视为使用长效注射药物禁忌。
2.一次剂量已超过50mg时若再增加剂量,一次试增12.5mg为宜。
【用法与用量】肌内注射:12.5~25mg。以后根据病情需要与耐受情况每2~4周重复一次。巩固治疗时,可根据病情需要与耐受情况,每3~4周肌内注射50mg。
【制剂与规格】癸氟奋乃静注射液:1ml:2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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