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主要用作麻醉辅助剂,与麻醉剂并用,使浅麻醉即可获得外科手术所要求的肌肉松弛程度。
2.亦常用于减轻和抑制各种痉挛,如破伤风、士的宁及精神病休克疗法时的痉挛等。
【不良反应】
1.主要副作用是呼吸抑制和导致缺氧的结果,可给氧气并作人工呼吸,或同时注射新斯的明或依酚氯铵对抗之。
2.大剂量可引起血压下降和虚脱。
3.10岁以下儿童对本品的耐受性个体差异大、高敏反应多、剂量不易调节。
【禁忌证】重症肌无力者慎用或禁用。因可诱发胎儿强直或僵硬,妊娠期的前数个月禁用。
【注意事项】
1.有哮喘病史和严重休克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者,作用时间延长,用量也需慎重。
3.其神经肌肉阻断可为抗胆碱酯酶药如新斯的明等所拮抗。
4.虽对心脏无直接作用,但由于广泛的肌肉松弛,导致静脉回流被抑制,因小动脉平滑肌的抑制而松弛,还可以促进组胺释放,这些因素均可导致末梢循环障碍或引起低血压。
5.呼吸系统功能障碍和肌肉萎缩的患者使用氯化筒箭毒碱时要注意。
6.脱水、电解质紊乱时,可使其作用增强。
7.分娩时或分娩临近时反复大量使用可诱发新生儿肌无力或呼吸微弱,应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不能与溴化六烃季铵或樟脑磺酸替奥芬同时使用;乙醚、氟烷等能增强氯化筒箭毒碱的肌松效能,如合用时,用量要减半或更多。
【给药说明】
1.常用于维持较长时间(>30分钟)的肌松。
2.能解除肌肉成束收缩、强直、阵挛或惊厥,也便于机械呼吸的顺利进行。
3.静注宜缓慢,注入太快则组胺释放多,可导致低血压或(和)通气不足,甚至支气管痉挛。
4.肌注后吸收缓慢而且不规则,非不得已勿用。
5.肌松时应进行机械通气。因已有新一代肌松药,目前已不用。
【用法与用量】
1.成人常用量:①手术中维持肌松,先静脉注射10~15mg(0.2~0.3mg/kg),如肌松不佳,3~5分钟后再追加5mg(0.08mg/kg),以后每隔60~90分钟补给1次,每次以5mg为宜;②电休克,按体重0.15mg/kg,30~90秒内静脉注射,即可控制肌强直,一般先用3mg作试探;③用于重症肌无力的确诊,静脉注射,按体重4~33μg/kg,阳性反应时常在2~3分钟即需静注新斯的明拮抗,后者的成人常用量为1.5mg。
2.小儿常用量:相应地比成人大,新生儿满4周后初量静脉注射,按体重0.25~0.5mg/kg,维持量为初量的1/5~1/6,按一定的间隔给予。幼儿和儿童的剂量为0.5mg/kg,小儿自发呼吸的恢复也比成人快。
【制剂与规格】氯化筒箭毒碱注射液:①1ml:10mg;②1.5ml:15mg;③1ml:15mg。
注:过去用药曾以国际单位计算,100单位等于1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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